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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璣科技: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對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中國信託貸款電話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上海天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真審議瞭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的相關事項並對公司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內控制度等情況進行瞭必要的審核,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一、關於《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獨立意見
1、2017年1-6月份,公司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並累積至2017年6月30日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2017年1-6月份,公司沒有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也未強制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並累積至2017年6月30日的對外擔保情形。
二、關於《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經核查,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違規的情形。
三、關於《公司與關聯人上海締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因日常經營需要,公司擬與關聯方上海締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公司與其擬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必要的,關聯交易遵循瞭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關聯交易價格是參照市場定價協商確定的,定價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於公司的生產經營。
同意公司與關聯人上海締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
四、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依中國信託信貸審核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的
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瞭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此頁無正文,為上海天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中國信託信貸專員
黃鈺昌____________ 徐宇舟_____________
姚寶敬_____________
上海天璣科中國信託小額貸款5萬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中國信託小額信貸審核時間183E87DFC0D711A4
對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中國信託貸款電話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上海天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董事會(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的獨立董事,認真審議瞭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的相關事項並對公司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內控制度等情況進行瞭必要的審核,公司獨立董事認為:
一、關於《2017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的獨立意見
1、2017年1-6月份,公司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並累積至2017年6月30日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2017年1-6月份,公司沒有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他關聯方也未強制公司為他人提供擔保。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發生並累積至2017年6月30日的對外擔保情形。
二、關於《2017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獨立意見經核查,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違規的情形。
三、關於《公司與關聯人上海締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的預計事項》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因日常經營需要,公司擬與關聯方上海締塔科技有限公司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公司與其擬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是必要的,關聯交易遵循瞭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關聯交易價格是參照市場定價協商確定的,定價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於公司的生產經營。
同意公司與關聯人上海締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
四、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公司依中國信託信貸審核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的
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符合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執行變更後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瞭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此頁無正文,為上海天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之簽字頁)
獨立董事:中國信託信貸專員
黃鈺昌____________ 徐宇舟_____________
姚寶敬_____________
上海天璣科中國信託小額貸款5萬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中國信託小額信貸審核時間183E87DFC0D711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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